時報資訊 更新日期:2007/06/06 10:11 記者:【黃天如/北縣報導】

「吃醋1個月減肥10公斤,挽回劈腿男友?」如此廣告內容的確誘人,但能相信嗎?衛生局表示,有業者密集刊登廣告,宣稱食用「草穀醋錠」可快速瘦身,做法明顯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範,故予重罰24萬元。

衛生局藥物食品衛生課代理課長王淑芬表示,根據該課搜證結果,今年二到六月以來,持續有業者為「醋勁蘋果草穀精華錠」產品,在某特定平面媒體刊登廣告;內容不但以多則所謂的使用者見證故事,宣稱吃了這項產品1個月至少可瘦10公斤,還以當事人身形變化的照片佐證,極盡誇大能事。

業者以食品誇稱可達減肥瘦身療效,已嚴重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食品廣告不得造成消費者「易生廣告誤解」規定,衛生單位決定開罰。

而經衛生局循線追查,業者今年以來至少刊登了21次內容相仿的廣告,其中8次的委刊者為台北縣轄內的添柱企業社,另13次則是台南縣的黃姓男子。

王淑芬表示,針對台北縣添柱企業社違法刊登誇大不實食品廣告,該局已依權責針對每則不實廣告開出1張3萬元罰單,8則廣告總計處罰24萬元。

至於其他13則不實廣告的違法責任追究,該局日前已移請所轄主管機關台南縣衛生局查辦,若查證黃姓男子委刊屬實,依法將另行開單處罰39萬元。

本文引自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606/57/fekv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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